【聯合報╱記者陳宏睿、蘇木春/連線報導】2013.10.05 03:19 am
台中市議員楊正中胞弟楊正大指控國道二隊造橋分隊員警,誣指他丟員警的筆到地上,員警還丟他駕照。國道警方說,駕照掉到地上是「風太大」,全程錄影蒐證,開單過程並無不法。
楊正大前天上午開車行經國道一號115公里處,被國道警察隊造橋分隊李姓員警攔下,要他出示行、駕照,並表明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且未保持安全車距,要開罰單。
楊正大描述,他央求「開輕一點」,但罰單上的罪名並沒有較輕,因此跟員警起了口角。沒想到歸還罰單、原子筆時,筆不慎掉到地上,員警認定他「摔筆」,要楊把筆「撿起來」,但楊不願撿,並要員警自己撿,後來員警就把他的駕照丟在地上,他要撿時,員警又拿走,夾在警車擋風玻璃前,接著揚長而去。
國道二隊長陳英傑說,楊男違規事證明確,且員警全程錄影蒐證,開單時也有錄音存證,過程並無不法,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