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停機車.擺攤位.台中市市政府相關單位無法可管?
台中市市政府相關單位絕對有法有律可管可拆可移送!但是為什麼不管呢?
關於這點,我們是否可把它模擬演變成(讓胡市長選舉落敗的推手):
因為台中市政府相關單位強而有力管了,會得到大鵬新城一戶平均基本兩張鐵票計2400張投給胡市長。
但坐視不管呢?就讓它吵亂成一團,甚至最好造成公共意外出人命時,胡市長將會遭唾棄失去2400張加倍的選票4800張,甚至更多表達不滿的選票而落選,讓國民黨五都選舉最看好的台中市市長選舉慘敗在民進黨之下!
歸咎因素:就是台中市市政府相關單位,陰謀的種下慘敗種子且讓它倍速的發酵成長啦!!!
(上述言論如有雷同情節,純屬虛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