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住戶不知您是否有發現:社區每月零用金一直處於起跳三~四萬元甚至更高金額的花費中,財報公告列出金額卻無支出明細表,只用括號(詳如附件)卻沒看到附件在哪裡???難道又是一筆裝糊塗的流水爛帳。
社區零用金花費明細要公開透明化載明,就算是交際公關公關費用,也必須讓住戶有權利知道我們的錢花去哪裡?況且管理委員會更有義務讓我們知道!!!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區分所有權之繼受人,應於繼受前向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請求閱覽或影印第三十五條所定文件,並應於繼受後遵守原區分所有權人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
第三十五條 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公共基金餘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前條會議紀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