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逢甲夜市文華路旗艦專區大火,造成十二間店面毀損,五百多人驚慌奔逃,場面混亂。消防局今天火場鑑定後,認為桶裝瓦斯使用不慎釀禍。市府說,這處商場有定期公安申報,但附近八米巷弄,動輒遭佔用,影響消防車進出,將加強取締,並呼籲店家加強公安意識。
台中市逢甲夜市大火,文華路旗艦專區十多家店面毀損,幸好五百多名逛街民眾,即時疏散,沒有人員傷亡,消防局火場鑑識後,認為桶裝瓦斯使用不慎是大火主因。經歷阿拉夜店大火衝擊的市政府,緊繃神經,經發局長黃晴曉說,大火後第一時間就趕到現場,並調閱相關資料。這處商場是九十二年間,以旗艦專區和日船公司名義,申請合法商場,因為店面林立,業者成立管委會方便管理。每年定期公安申報,安檢也合格。但這次火警發現,夜市內不用公安申報的一般店家,才是公安隱憂,市府會加強防火演練,呼籲業者要有公安意識,確保業者和消費者安全。此外,經發局指出,當地攤販多,動輒佔用八米巷弄,影響消防車出入,亡羊補牢,將協調都發警察局,不定期取締。
都發局則表示,文華路旗艦商場有定期委託專業檢查人,公安申報,這次大火是因為桶裝瓦斯外洩,屬於意外,與建築物無關。都發局呼籲逢甲夜市,一中商圈等夜市店家,即使法令不用公安申報,也要預留逃生路口,使用防火建材,防患未然。
議員楊正中則質疑,這把火燒出夜市巷道狹窄,救火不易問題。
逢甲夜市文華路上一處商店街,前晚疑攤商使用火爐與瓦斯不慎,發生火災,燒毀八間店家,另有四家半毀。由於文華路等逢甲夜市巷道普遍狹窄,加上人潮多,火災發生時,消防車進出困難,影響搶救,夜市自治會平時雖有消防編組訓練,但火勢擴大延燒後,滅火器根本無法滅火,前晚即有目擊火災過程的外地旅客,批評搶救太慢。
議員建議設置室外消防栓
市議員楊正中昨天批評,類似逢甲夜市這種大型觀光夜市,警方應加強取締違規停車及擺攤,自治會更應嚴格規範攤商不可阻礙通道,由於夜市非大樓,並無室內消防栓,建議應設置配備消防瞄子與水帶的室外消防栓,平時並加強組訓,一旦發生火災,現場攤商或自治會人員即可在第一時間滅火。
而消防局表示,依消防法規定,目前除工作場所外,無配置室外消防栓規定,大型觀光夜市是否設室外消防栓,可以研究。
市府昨天發出新聞稿表示,胡志強市長人在國外,但對此事相當關切,除再度宣示「公安絕不打折」外,已要求副市長蕭家淇督導相關局處,分工合作處理後續事宜。
而都發局則表示,市府團隊已記取阿拉夜店大火的教訓,早於七月十五日起由消防、警察、經發、觀光、交通及都發等機關辦理聯合會勘,並就公安意外權責分工進行模擬演練,成果良好。
市府經濟發展局局長黃晴曉也表示,經發局將持續針對八大行業、商場、飲酒店等公共場所實施定期公安檢查,呼籲所有的店家都應落實自主管理。